台湾民法第92条
答案:1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10-07 04:15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10-06 14:46
台湾民法第92条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低音帝王
- 2021-10-06 15:31
民法(民??1年06月26日修正……第92条 因被诈欺或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但诈欺系由第三人所为者,以相对人明知其事实或可得而知者为限,始得撤销之。 被诈欺而为之意思表示,其撤销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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