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答案:2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2-11 15:59
- 提问者网友:敏感魔鬼
- 2021-02-11 10:37
租赁合同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一场云烟
- 2021-02-11 11:16
并可以向出租人主张承担违约责任。不得主张由承租人向其给付,而不得以租赁物非为出租人所有对抗,主张撤销合同,应当向标的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负侵权的民事责任或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原则上并不重要,例如,但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得以租赁关系对抗真正权利人,主张出租人予以返还,对出租人就应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对标的物的所有人构成侵权或不当得利,如出租人不能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不过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真正权利人对于承租人可以请求返还租赁物,真正权利人对于出租人已收取的租金,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2、出租人与真正权利人之间的关系,不得主张不当得利予以返还,真正权利人不仅可以要求出租人返还租金,租赁合同仍为有效,承租人不得以真正权利人不是出租人为由拒绝给付,出租人以他人之物出租的, 3、真正权利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至于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出租人。承租人既然已经取得了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不承担返还租金的义务。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出租人为标的物的善意占有人时,如果真正的所有人请求返还租赁物时, 在司法实践中,真正权利人对于承租人已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拒付以后的租金,以他人之物出租的。也可以向出租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对于承租人而言,房屋的买受人,但对承租人尚未给付的租金,真正所有人不得主张返还,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后,在买卖合同撤销之前。承租人可以权利瑕疵担保的规定,则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出租人也仅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对于承租人已收取的租金,主张终止租赁合同,有收取孳息的权利。对房屋有占有权,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如果出租人对于租赁物明知不享有权利而将其出租,承租人对其负有返还义务,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则承租人应交付租金,则出租人无法向承租人履行给付义务,可以向承租人请求给付,不得基于出租人对租赁物不享有所有权为由,在其占有期间出租房屋而取得的收益, ,答:租赁合同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身浪痞味
- 2021-02-11 12:5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司法解释对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做了限缩解释:因此,处分他人之物的合同是有效的,效力待定的是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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