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临时认购书,交了定金,后取消购房,但房产商不肯退房,怎么办
答案:3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2-03 04:17
- 提问者网友:北故人
- 2021-02-03 00:44
在规定期限内退定,房产商不肯退定金,定金转给同区内其它供房朋友也不同意---临时认购书上并末注明买方不购时不能退定金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万千宠爱
- 2021-02-03 01:21
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通过起诉方式维护自身权限。
一、定金是否可退关键在于定房协议是否具备了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具备的,可以有关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为由不能继续签订买卖合同,从而要求退还。
二、定金的违约性质确定: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一、定金是否可退关键在于定房协议是否具备了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具备的,可以有关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为由不能继续签订买卖合同,从而要求退还。
二、定金的违约性质确定: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光不老我们不分离
- 2021-02-03 04:15
其实不止是开发赏,很多中介也会使用同样的手段来蒙蔽消费者!
如果自己对此并不是很熟的话,完全可以请在行的人如律师来帮忙参考一下。
- 2楼网友:猖狂的痴情人
- 2021-02-03 02:54
如果开发商不退定金的话,你可以查看一下他们到底有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可以拿“投诉”来吓他们!我相信他们肯定会退的!如果没有此证,是不允许他们订房和售房的!否则,你可以告他们!开发商也不想惹没必要的麻烦!自然而冉就退给你了!
再给你点资料,看看你们的协议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凭借这一点,也可以有所要求!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朋友,如果你交的是定金,而且他们有《售房许可证》的话,你想拿回你的钱,那就没有希望了!只好面对现实,而且你也没有占住脚!所以说,今后你一定要注意这方面,不然会给自己带来负面效果的!
如果说,在你们签定的认购书中,房屋不匹配,或存在着重大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的话,就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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