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买受人与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有什么关系??谁告诉我一下?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10-04 15:09
- 提问者网友:自食苦果
- 2021-10-04 03:57
请问房屋买受人与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有什么关系??谁告诉我一下?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10-04 04:55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房产证,过短时间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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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10-04 05:23
、买的房子没过户怎么办 有的房产买卖从签合同到过户间隔时间很长,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出卖人反悔不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买受人一方无法办理过户。有的买受人向法院主张直接确认其购买房产的所有权的,也有的要求出卖人履行产权过户义务,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 因房产所有权的取得要经过国家的确权,颁发房产证这个特定的程序。因此,买受人不能依据房产买卖合同而直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在出卖人未自动履行所有权移转义务前,该房产未办理过户,买受人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因为法院不能代替国家对房屋确权。 在房产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买受人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按约将标的物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
- 2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10-04 05:05
第一、关键是,你所说得没有房产证,是房产证丢失了而造成的“没有状态,还是此房从建设成到现在根本就没下发过产权证。严格的讲,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的买卖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买这样的房屋很危险。必须查明这个房子的产权到底是谁的。只有持有此房产权证的产权本人和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才是有效的。没有产权证的所谓的产权人是没有充分的权力处分这个房屋的。只有弄清了此房屋的产权状况,才可以考虑买与不买的问题。 第二、根据你的叙述,“现有的主人两年前花了很少的几万从单位买过来了”来判断这个房屋的产权,还要弄清他是什么身份?与卖给他房子的单位是什么关系?这个房屋的原始产权是这个单位的么?该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么?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产权证?如果是合法的,可以下发产权证,下发的产权证是什么性质的?(是住宅还是商用房,能够取得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么?)根据我国的房产政策看,如果上述房主是从自己单位买来的,他买的途径是否是合乎国家的房屋改革政策的规定?原单位再卖给他房子时的合同上是否有其他买卖的限制? 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你应该找到真正的产权人,或者干脆找到该房屋的原所属单位,根据当地的房产政策,从该房屋的原单位购买。购买程序是这样的。有现房主将该房交回原单位,你再和原单位签订买卖协议。然后,给现房主补差价。这样操作,你的风险能降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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