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如果我辞职,如果有补偿
答案:4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2-22 03:43
- 提问者网友:騷女、無惡不作
- 2021-02-21 03:04
我是在上海一家民营企业打工,公司跟我签的合同已过期九个月!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公司是不是有赔偿???还有我下班期间出车祸在老家治疗的没在上海治疗,公司是否有什么补贴??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余生继续浪
- 2021-02-21 03:32
楼主你好!你的问题可以分为两个进行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一、下班出车祸,是属于工伤的范围。医疗费用由公司垫付!但是公司必须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关于工伤的补助及赔偿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而定的。也可以说,你的补助和赔偿由单位和劳动局的社保机构共同承担。二、合同到期,而逾期9个月了。那么该单位没有和你续签的话。该单位已经违约。你可以提出辞职,当然也可以继续续签劳动合同。你也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如果该单位不赔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予以投诉及申请劳动仲裁。关于你的合同赔偿事项,你可以参考下列劳动合同法条款: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参考上述条款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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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萝莉姐姐鹿小北
- 2021-02-21 05:37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合同到期但是未续订。
所以现在辞职,你会获得9*2=18个月工资。
2.要看公司是否为你办理工伤保险,如果有,那么按照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来。
如果没有,那么公司违反劳动法。不但要支付你的医疗费用,还要为你补缴保险,并且支付给你相应的补偿金。具体金额多少,这个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了。
- 2楼网友:冷眼_看世界
- 2021-02-21 05: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过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的,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对劳动者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 3楼网友:請叫我丶偏執狂
- 2021-02-21 04:04
1. 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保持用工,但又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同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可以认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虽然这一司法解释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制订,可能有些地区仍在执行,而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
2. 下班期间发生车祸,如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视同工伤,应当按照工伤处理,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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