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森林火灾案件中办理失火案件出现的问题
答案:3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2-03 00:56
- 提问者网友:房东的猫
- 2021-02-02 09:42
某人失火烧山,森林公安机关先行对其行政拘留10天,后根据林业技术鉴定机构的第一次鉴定,过火森林面积达到刑事案件标准,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1天)。但犯罪嫌疑人不服鉴定结果要求重新鉴定,问:一,犯罪嫌疑人要求重新鉴定的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吗?二、若第二次鉴定结果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三、其有行政诉讼的权利吗?有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吗?谢谢各位专家指点。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迷人小乖乖
- 2021-02-02 10:53
一、申请重新鉴定的行为不是行政复议,而是刑事诉讼权利。
二、完全可以。
三、对于原行政拘留的决定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胜诉的可能性不太。因为据你说的情况,行政拘留完全可以的。所以得到赔偿的可能性不太,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原行政拘留违法。
二、完全可以。
三、对于原行政拘留的决定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胜诉的可能性不太。因为据你说的情况,行政拘留完全可以的。所以得到赔偿的可能性不太,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原行政拘留违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光挺欠揍
- 2021-02-02 13:29
一、不是行政复议。
二、可以。
三、有行政诉讼的权利和赔偿的权利。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滚出爷的世界
- 2021-02-02 12:32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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