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35岁,父亲61岁,母亲58岁,儿子19岁,女儿16岁请问该死者人身损害赔偿应该赔多少钱?
答案:1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05 20:02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3-05 14:58
死者35岁,父亲61岁,母亲58岁,儿子19岁,女儿16岁请问该死者人身损害赔偿应该赔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3-05 16:19
死者父母是否还有其他子女?死者妻子还在吗?这些直接关系到赔偿数额的计算.具体规定如下:(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以上两项是赔偿中所占比重最大的。除此外,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小项.
追问:无其他兄弟姐妹,有妻子,能直接帮我算出来或列出公式吗?谢谢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以上两项是赔偿中所占比重最大的。除此外,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小项.
追问:无其他兄弟姐妹,有妻子,能直接帮我算出来或列出公式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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