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没收学生手机并且偷看学生短信是否侵权?
答案:4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18 21:25
- 提问者网友:深爱及嗨
- 2021-02-17 23:26
班主任没收学生手机并且偷看学生短信是否侵权?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一池湖水
- 2021-02-18 00:14
当然属于侵犯隐私。
这个过程中,班主任违反了《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是可以起诉的。
《物权法》第64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和破坏。学生作为公民,其物权同样受法律保护。这就要求学校和教师尊重学生的物权,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不得侵占、毁坏、丢失或者非法没收学生的物品。
出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教师可以没收上述3类物品,但是必须做好后续的处理工作。
根据07年6月1日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禒法操盒鬲谷叉贪常楷,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这个过程中,班主任违反了《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是可以起诉的。
《物权法》第64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和破坏。学生作为公民,其物权同样受法律保护。这就要求学校和教师尊重学生的物权,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不得侵占、毁坏、丢失或者非法没收学生的物品。
出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教师可以没收上述3类物品,但是必须做好后续的处理工作。
根据07年6月1日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禒法操盒鬲谷叉贪常楷,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woshuo
- 2021-02-18 01:57
是。
- 2楼网友:青灯壁纸妹
- 2021-02-18 01:01
是 侵犯他人隐私权 可以告的
- 3楼网友:心痛成瘾
- 2021-02-18 00:39
侵犯隐私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