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类别 全国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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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29 00:58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10-28 19:10
建设部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类别 全国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证书名称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10-28 20:30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安徽站管理办法
为加强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安徽站(以下简称“鉴定站”)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国家测绘局《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实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 鉴定站职责
鉴定站是在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从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的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其职责为:
(一)、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承担测绘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按照“中心”的规定,做好对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三)、受“中心”委托,负责对考评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颁发测绘行业特有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五)、开展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六)、协调与地方劳动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关系;
(七)、协同省测绘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八)、定期向“中心”报送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
(九)、承办“中心”安排或委派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鉴定站工作规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鉴定质量;
(二)、认真执行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并按国家和国家测绘局批准的鉴定试题组织鉴定,不可自行编制试题;
(三)、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对其家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四)、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力,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一切非正当要求;
(五)、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有关鉴定的具体日期、鉴定工种、等级类别、报名条件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对于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组织进行;
(六)、职业技能鉴定站接受“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省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鉴定站的管理
鉴定站由省测绘主管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负责管理。省测绘主管部门劳动工资机构负责本地区鉴定工作的统筹规划。
(一)、鉴定站试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由省测绘主管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派人担任,副站长由鉴定站所在单位派人担任;
(二)、鉴定站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管理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鉴定站应按规定的鉴定范围和权限开展鉴定工作。对有超越鉴定范围、权限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鉴定站接受国家测绘局劳资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的评估(三年评估一次),同时接受由国家测绘局劳资管理部门委托“中心”组织实施的年检。
二OO一年六月一日
为加强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安徽站(以下简称“鉴定站”)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国家测绘局《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实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 鉴定站职责
鉴定站是在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从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的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其职责为:
(一)、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承担测绘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按照“中心”的规定,做好对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三)、受“中心”委托,负责对考评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颁发测绘行业特有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五)、开展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六)、协调与地方劳动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关系;
(七)、协同省测绘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八)、定期向“中心”报送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
(九)、承办“中心”安排或委派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鉴定站工作规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鉴定质量;
(二)、认真执行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并按国家和国家测绘局批准的鉴定试题组织鉴定,不可自行编制试题;
(三)、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对其家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四)、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力,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一切非正当要求;
(五)、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有关鉴定的具体日期、鉴定工种、等级类别、报名条件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对于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组织进行;
(六)、职业技能鉴定站接受“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省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鉴定站的管理
鉴定站由省测绘主管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负责管理。省测绘主管部门劳动工资机构负责本地区鉴定工作的统筹规划。
(一)、鉴定站试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由省测绘主管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派人担任,副站长由鉴定站所在单位派人担任;
(二)、鉴定站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管理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鉴定站应按规定的鉴定范围和权限开展鉴定工作。对有超越鉴定范围、权限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鉴定站接受国家测绘局劳资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的评估(三年评估一次),同时接受由国家测绘局劳资管理部门委托“中心”组织实施的年检。
二OO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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