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六级伤残军人,本是农村户口2000年退伍,2001年7月安置到县商业局百货公司没上一天班到
答案:2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3-21 15:03
- 提问者网友:心裂
- 2021-03-20 18:09
我是一名六级伤残军人,本是农村户口2000年退伍,2001年7月安置到县商业局百货公司没上一天班到2005年工龄买断无工作无田地无房屋。2013年开始对伤残军人实施医疗定补13年14年都有领1500百元医疗定补到15年就没有了医疗定补,去民政问说我在职前两年是发错了。七至十级伤残军人不管在职在乡都有500元医疗定补,反之六级在乡才有,在职六级没有定补, 我想不明白像我这种情况也 叫在职吗 ?望各级领导部门给予满意回答?谢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放肆的依賴
- 2021-03-20 18:34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
我是1983年伤愈后转业安置到机关工作的,然后在1994年自己下海去了南方工作,1997年回到家乡,由于机关制度关系,直到2000年才依据法规予以除名(开除)。依据民政局当时的规定,像我们这样的下岗、失业城镇户籍的残疾军人,只有领取完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一年工龄两个月失业金、含军龄和1992年前工龄),才能有在职转化为在乡的。由此在我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以后就是领取在乡抚恤金(2004年前在职只有领取每年一次的保健金),直到2005年民政部才有不分在乡、在职的政策。
至于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是由《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法定的医疗保障,无论你在在农村,在才是无业、退休、在职都是一样的按照等级的医疗补贴。建议你去与优抚关系所在的民政局优抚科多多沟通,让他们解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医疗保障条例,软处理比较好。
我是1983年伤愈后转业安置到机关工作的,然后在1994年自己下海去了南方工作,1997年回到家乡,由于机关制度关系,直到2000年才依据法规予以除名(开除)。依据民政局当时的规定,像我们这样的下岗、失业城镇户籍的残疾军人,只有领取完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一年工龄两个月失业金、含军龄和1992年前工龄),才能有在职转化为在乡的。由此在我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以后就是领取在乡抚恤金(2004年前在职只有领取每年一次的保健金),直到2005年民政部才有不分在乡、在职的政策。
至于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是由《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法定的医疗保障,无论你在在农村,在才是无业、退休、在职都是一样的按照等级的医疗补贴。建议你去与优抚关系所在的民政局优抚科多多沟通,让他们解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医疗保障条例,软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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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情战凌云蔡小葵
- 2021-03-20 19:46
你好!
请向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商业局咨询。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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