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民事案件,打官司我家能胜诉不,值不值,能得到多少赔偿?
答案:4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14 11:32
- 提问者网友:樱花树下最美的约定
- 2021-03-13 14:13
事情发生于2010年9月25号中午。由于我家丢了东西,所以我母亲去问我家的一个女邻居,是否捡到我家的东西,但是他的态度十分恶劣,口出恶言,母亲非常生气,与其僵持了一段时间,这时我的父亲也来到了现场,她又与我的父亲发生了口角,并首先动手用转头打了我的父亲,当场被打晕了,母亲看到这种情况非常气愤,与其理论,她竟然又用转头打上了母亲的眼睛,脸上多处受伤,但是她并没有受任何伤。父亲醒来之后去那个女人家理论,她却报警了,说我父亲到她家骚扰,我父亲是人无奈,只好离开,谁知道她竟然动手把自家的门和窗户砸了,等警察来了之后她告诉警察是我的父亲所为,我的父亲当然不会承认,但是由于父亲到过那个女人的家中,警察在屋内找到了父亲的血迹,所以父亲不能洗清砸门和窗的嫌疑,我的父母现在都住院了,花费了1万左右,虽然那个女人没有受伤,但是她也假装生病住进了医院,我们现在是有苦难说,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忙,帮我分析一下这个事情,我家能胜诉不?能得到多少赔偿?打这个官司值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木子香沫兮
- 2021-03-13 15:51
1、首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讯问,取得打人者打人的证据。这很重要。
2、向派出所提出伤情鉴定申请,由派出所为你出具鉴定委托书,持委托书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3、将伤情鉴定书副本提交派出所,派出所整理案件卷宗,并将卷宗交到公安局的法制科。
4、委托律师到法制科查阅卷宗,写出刑事自诉状,到法院立案。由法院到公安局法制科调取派出所的卷宗。
5、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法院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将被告逮捕并开庭审理。
6、现在各地法院对于刑事自诉案件,都强调100%的调解。逮捕、开庭也是为了逼迫被告赔偿、调解。所以不要寄希望于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7、赔偿的数额,除了医疗费、误工补、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之外,还有被告额外多出的一部分。这部分是被告为了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多出的一部分。
朋友,不知你看明白了么?
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
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 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 裁定。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如果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期限均按原审程序规定进行。
2、向派出所提出伤情鉴定申请,由派出所为你出具鉴定委托书,持委托书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法医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3、将伤情鉴定书副本提交派出所,派出所整理案件卷宗,并将卷宗交到公安局的法制科。
4、委托律师到法制科查阅卷宗,写出刑事自诉状,到法院立案。由法院到公安局法制科调取派出所的卷宗。
5、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法院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将被告逮捕并开庭审理。
6、现在各地法院对于刑事自诉案件,都强调100%的调解。逮捕、开庭也是为了逼迫被告赔偿、调解。所以不要寄希望于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7、赔偿的数额,除了医疗费、误工补、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之外,还有被告额外多出的一部分。这部分是被告为了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多出的一部分。
朋友,不知你看明白了么?
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
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 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 裁定。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如果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期限均按原审程序规定进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池湖水
- 2021-03-13 18:04
当时还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派出所既然出警就要有个结果,结果现在出来没有?
- 2楼网友:走,耍流氓去
- 2021-03-13 17:36
碰上有心机的人,你们确实比较被动。
首先,她已经报警歪曲事实。估计她也不会承认打你父母导致你父亲住院的事实。
胜诉率不太大,当然,你可以咨询当地律师,看看有无转机可能。
- 3楼网友:修女的自白
- 2021-03-13 16:06
你好!
1、如果你父母的伤构成了轻伤,对方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交将对方拘留。然后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至于你问能否胜诉,如果相关部门能依法办案,应该可以胜诉的,至于损失就是造成你们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3、至于打这个官司值不值,这是你自己决定的,我们无法为你提供建议,因为你这不是单纯的经济纠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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