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衡阳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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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13 15:56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11-12 18:28
问一下衡阳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证明资料?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11-12 19:25
一、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代办的,应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休、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伤残证(1-4级)或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资料、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出境定居的: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4)调离本市的:工作调动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协议)、户籍证明;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的相关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权应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法院判决。
2、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并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2)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预付30%以上房款的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3)建造自住住房(含合作建房)尚未取得产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总平面图、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4)翻建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平面图等建房资料、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5)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本息的:在管理中心贷款的需提供由管理中心签章的按期还款清册;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由银行签章的尾款通知单;
(7)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家庭收入证明、结婚证、租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自住住房的证明;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9)【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二)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休、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伤残证(1-4级)或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资料、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出境定居的: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4)调离本市的:工作调动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协议)、户籍证明;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的相关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权应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法院判决。
2、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并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2)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预付30%以上房款的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3)建造自住住房(含合作建房)尚未取得产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总平面图、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4)翻建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平面图等建房资料、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5)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本息的:在管理中心贷款的需提供由管理中心签章的按期还款清册;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由银行签章的尾款通知单;
(7)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家庭收入证明、结婚证、租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自住住房的证明;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9)【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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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duile
- 2021-11-12 20:39
证明资料: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未婚的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离婚或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4、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借款人收入证明(不足还款的同时提供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6、已交首期款正式发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合法购房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手房:除应提供以上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买卖契约合同、评估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婚姻证明复印件,卖方名下原产权证复印件各一份。 .
- 2楼网友:鱼忧
- 2021-11-12 20:13
你好。(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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