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上小学。
前几天,他不小心拿毽子砸到一个女同学的眼睛了。几年前还有一次不小心把铅笔芯儿扎到那同学的胳膊上了。
现在对方家长要求索赔。1万。
对方的理由说也可笑:铅笔会致癌!(学过化学的都知道铅笔芯儿是什么做的吧。石墨……)她说:“我们家孩子将来是要上哈佛的,是要去白宫(当总统的)”还有“我们每年花几十万培养我们家孩子,报的奥数钢琴舞蹈,不在乎你们买的那点吃的”
说要打官司。
我觉得这事儿学校方面应该也有责任吧。
我妈说对方家长根本就听不进去道理,只认钱。
她是拿铅笔的事儿说事儿。
我想知道这事儿假设对方家长听不进去理儿非要打官司是个什么情况?
懂法律的进。家里孩子不小心拿毽子砸着同学眼睛了,对方家长要索赔。
答案:4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4-06 21:59
- 提问者网友:℡她的他i☆
- 2021-04-06 17:09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哭不代表软弱
- 2021-04-06 18:13
根据民事法律相关规定,由于学校负有教育、管理未成年人的责任,所以对此侵权责任,学校应在其过错程度范围内负责。
最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你可以根据你弟弟和那女生的年龄来判断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对应到相应法条。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性质主要是补偿性,这个和刑事法律责任的惩罚性不同。因而,你们要承担的主要是补偿那女生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以现实发生为标准),所以,可以到医疗机构去鉴定伤害程度,至于什么有发生致癌的危险,如果是主观臆断的伤害,是不需要赔偿的。
还有一点你要注意:你弟弟是几年以前用铅笔扎上对方,而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就是说,他们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超过一年不主张,即使到了法院,也不会受支持的。。。(一年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最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你可以根据你弟弟和那女生的年龄来判断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对应到相应法条。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性质主要是补偿性,这个和刑事法律责任的惩罚性不同。因而,你们要承担的主要是补偿那女生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以现实发生为标准),所以,可以到医疗机构去鉴定伤害程度,至于什么有发生致癌的危险,如果是主观臆断的伤害,是不需要赔偿的。
还有一点你要注意:你弟弟是几年以前用铅笔扎上对方,而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就是说,他们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超过一年不主张,即使到了法院,也不会受支持的。。。(一年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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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桃花别处起长歌
- 2021-04-06 22:11
不要理就好了..最多赔个去医院的急诊钱,买点水果啊什么意思下算了.1w.他也真看得起自己.他不怕麻烦就去告..你陪他耗.要是我遇到这种臭不要脸的家长.那就陪他玩.看最后法院判你赔几百块的时候他还是不是要哈佛.
- 2楼网友:一场云烟
- 2021-04-06 21:05
看吧,如果他告你了你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不过主动的来说,就是带对方的孩子去医院做相关检查,看确实没其他事才好,也可以成为你的证据。
- 3楼网友:摧毁过往
- 2021-04-06 19:38
说得简单点:这貌似就是诈骗额 可以让对方的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一下应该没事如果有事 索赔医药费就行了 几年前插得笔 应该没事 毕竟都过去好几年了 买点水果看看别人就行了 说的复杂点:
根据民事法律相关规定,由于学校负有教育、管理未成年人的责任,所以对此侵权责任,学校应在其过错程度范围内负责。
最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你可以根据你弟弟和那女生的年龄来判断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对应到相应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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