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他们生了个女儿,但是他们并没有登记在法律上他们属于夫妻吗?
答案:5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3-08 17:16
- 提问者网友:生亦何欢
- 2021-03-07 22:19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他们生了个女儿,但是他们并没有登记在法律上他们属于夫妻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浪者不回头
- 2021-03-07 22:53
如果没有登记,在法律上不是夫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叫未婚同居关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湫止没有不同
- 2021-03-08 03:56
法律没有规定,夫妻两人所生的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时是当谁的,在你们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你们两个人的经济情况来判决,哪一天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就会判别给哪一方,但是未三岁周的孩子都是会判给母亲的,满三岁周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选择要跟谁,那么就会判给谁。
- 2楼网友:duile
- 2021-03-08 03:14
虽然你们没有登记,但是孩子同样拥有继承权,因为这是事实婚姻,我国法律对孩子还是有一定的保护。如果你们分手,男方一样要付抚养费给孩子。
- 3楼网友:绝望伪装
- 2021-03-08 01:44
1984年以后我国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也就是说1984年以后只有领证的才算夫妻,没有领证的一起生活时间再长也不算两口子。
- 4楼网友:年轻没有失败
- 2021-03-08 00:29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无法定亲等情况)的2011年减去20年,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按事实婚姻处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二人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实质要件(结婚年龄、无法定病,是1991年。据此算,他们应属事实婚姻,属于夫妻。这是婚姻法解释一中的原文,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