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写了两个多月了公司一直没批,之后公司根据他自己的需要是不是可以随时批准申请让员工走人?
答案:5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08 01:19
- 提问者网友:南佳人~
- 2021-03-07 05:12
我11月份写的辞职申请,交上去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招到人接替我,所以一直没批,因为我也没找好下家,所以一直做到现在,都两个多月了,我要请婚假,也快过年了,公司就突然说批准了我的申请,让我做好交接走人,是交接给公司的其他在职员工,我觉得公司是不想给我带薪的婚假和春节假才说批准了我的辞职申请让走人的,请有法律经验的人告诉我,这样做公司是否合法,算不算公司无故辞退我,还是我的辞职申请两个多月了还是有效的算自己辞职呢?谢谢了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服输就别哭
- 2021-03-07 05:28
哎,你的婚假和过年是很大一部分原因。
要是我和你一样的话,也会有这样的感觉。你最好上一些专业的网站上或者去咨询一下律师吧。
公司太恶心了吧。
要是我和你一样的话,也会有这样的感觉。你最好上一些专业的网站上或者去咨询一下律师吧。
公司太恶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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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糜废丧逼
- 2021-03-07 09:31
你上交书面离职申请后一个月,自己就可以直接走了呀。
- 2楼网友:情战凌云蔡小葵
- 2021-03-07 07:57
good luck,具体俺不太清楚;
祝顺利。
- 3楼网友:闲懒诗人
- 2021-03-07 06:55
你的辞职申请如果没有撤回就是有效的。
当你根据劳动合同提出辞职要求后的一个月内,公司根据需要可以挽留你,但你可以在提出辞职30天后立即从公司离开,再与公司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公司必须协助办理。
但你因为个人的原因没有离开,而是等到公司同意你的离职申请,这同样是合理的。
- 4楼网友:懂得ㄋ、沉默
- 2021-03-07 06:26
员工在递交辞职报告之后是可以马上安排员工离职的。
员工递交辞职报告之后,单位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安排员工离职,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立法原则是为了避免员工离职,而造成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在员工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单位是可以在一个月内随时安排员工离职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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