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再婚单独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
答案:2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18 13:11
- 提问者网友:纹身骑士
- 2021-02-18 04:57
四川泸州再婚单独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苦柚恕我颓废
- 2021-02-18 05:10
【1】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
夫妻申请再生育的,
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并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从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60日内
(需作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者鉴定期间除外),
发出是否批准生育的书面通知,
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
逾期没有送达书面通知的,视为批准。
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
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2】夫妻申请生育第二胎带的资料有: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夫妻申请再生育的,
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并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从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60日内
(需作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者鉴定期间除外),
发出是否批准生育的书面通知,
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
逾期没有送达书面通知的,视为批准。
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
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2】夫妻申请生育第二胎带的资料有: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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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我们只是兮以城空
- 2021-02-18 06:25
一般是28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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