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费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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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6 00:23
- 提问者网友:刪除丶後
- 2021-02-15 11:26
关于开办费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服输的倔强
- 2021-02-15 11:52
按新准则,开办费在发生当期直接入管理费用。
你们做汇算清缴,即使利润表没有数据,也要交张数据为零(单位名称和核算期间填上)的利润表上去。招待费要按税法规定进行调增。
你们做汇算清缴,即使利润表没有数据,也要交张数据为零(单位名称和核算期间填上)的利润表上去。招待费要按税法规定进行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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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单身小柠`猫♡
- 2021-02-15 12:53
怕什么,开办费允许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计入损益,不需要调增。对你来说,2013年你没有收入,这笔开办费是让你自14年开始经营计算还是仍放13年对13年所得税计算影响不大。
1、《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2、《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 2楼网友:陪我到地狱流浪
- 2021-02-15 12:18
会计上要求一次性进入费用。税法要求不低于三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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