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答案:2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11-13 14:49
- 提问者网友:梧桐不渝
- 2021-11-13 07:52
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闲懒诗人
- 2021-11-13 09:31
这种恐慌如果是由主力引发的,那么增量回升就是在加仓,如果说回升而无增量,将是超跌反弹,产生一轮反转的可能性不大。这里有二个要点:一是无量新低,一是增量回升。无量新低是杀跌盘已无主力没有必要再杀跌。增量回升是让看空的以为是反弹而继续出货。回头确认的两个要点是:一、再次缩量,二、不创新低。 找叩4216-250-34 欢迎更多的交流股票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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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万千宠爱
- 2021-11-13 09:38
这是上交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第六章 风险控制 你要找的可以参考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九条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第五十条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第五十一条 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二条 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以视情况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第五十三条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对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本所报告其客户的异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
第五十四条 本所可根据需要,对会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措施、交易技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对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五十五条 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及给予处分,并可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在本所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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