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前任领导在任期间签订远低于市价的房屋出租合同给朋友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1-28 02:02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1-27 13:04
本公司目前主业为自有房屋出租,前任领导将于今年离任,但是目前我(下任领导,刚刚变更的企业法人)发现,公司主营业务(房屋)被前任领导任内陆续以极低价格出租给一些亲戚朋友,合同签订时间有96年的,有09年的,时间跨度长,且均为最长期限20年,合同文本都很正式,前任领导签了字的。请问这种合同是有效的吗?我(下任领导)能对这种合同提出异议吗?打官司胜诉几率大不大。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大漠
- 2019-03-20 18:10
极低?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涉嫌侵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要求警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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