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答案:1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10-27 21:49
- 提问者网友:眉目添风霜
- 2021-10-27 07:01
在民事诉讼中,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野味小生
- 2021-10-27 08:15
单位负责人和出具证明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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