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2年后可以提取吗?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11-07 17:25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11-06 18:41
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2年后可以提取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11-06 19:55
可以,详细原因: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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