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是否侵权问题!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3-13 21:24
- 提问者网友:践踏俘获
- 2021-03-13 11:08
从网络上可以找到的一些图片素材【比如百度上可找到的非人物无水印无注明的图片】用于商业用途是否构成侵权?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瘾与深巷
- 2021-03-13 11:22
虽然不是人物照片,这只是能够避免对他人“肖像权”的侵权,但无法避免对照片本身的“著作权”的侵权。
《著作权法》规定,美术,摄影作品,其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包护有范围是:作者本身对著所享有的,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使用仅、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
商业用途,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不必经过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的范围;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即构成侵权了。至于注不注明,只是对侵不侵犯其署名权而已,对其它权则同样有可能侵权。
所以,当使用他人“照片”在商业用途时,最好还是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当然,这是站在法律的解度来看的问题。著作权侵权通常有也是有权人发现后,并且追究时才会被处理。所以现实生活中,未经许可,使用“网上”照片的情况用于商业用途,虽然侵权,但不见得都会承担责任。
比如说,一个饭馆,用网上的照片来做宣传,侵不侵权?当然的问题,但现实生活中因为著作权人不知晓,或者不愿意主张所以就不承担什么责任。
但如果是用于,比较大规模的宣传,比如说做公交、电视广告,也是侵权,这时候就可能会被追究了,为什么呢,著作权法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种情况下赔得钱多啊。
所以,要用网上照片,又不想通知作者,就看看作者可不可能会告你吧
《著作权法》规定,美术,摄影作品,其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包护有范围是:作者本身对著所享有的,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使用仅、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
商业用途,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不必经过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的范围;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即构成侵权了。至于注不注明,只是对侵不侵犯其署名权而已,对其它权则同样有可能侵权。
所以,当使用他人“照片”在商业用途时,最好还是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当然,这是站在法律的解度来看的问题。著作权侵权通常有也是有权人发现后,并且追究时才会被处理。所以现实生活中,未经许可,使用“网上”照片的情况用于商业用途,虽然侵权,但不见得都会承担责任。
比如说,一个饭馆,用网上的照片来做宣传,侵不侵权?当然的问题,但现实生活中因为著作权人不知晓,或者不愿意主张所以就不承担什么责任。
但如果是用于,比较大规模的宣传,比如说做公交、电视广告,也是侵权,这时候就可能会被追究了,为什么呢,著作权法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种情况下赔得钱多啊。
所以,要用网上照片,又不想通知作者,就看看作者可不可能会告你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飘零作归宿
- 2021-03-13 12:05
没经过同意就是侵权,不用他从事商业用途,没问题。没造成重大影响没问题,不追究,没问题。
~~~我们都在这样干~~~~
作品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如果某一行为正在计划当中,尚未造成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例如,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一部书稿取走,准备出版,但由于某些主观上的原因最终没有出版,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已经出版,即使一本书也未卖出,也应认为构成侵权。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实施某一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这一结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报社刊登,某乙这一行为引起损害事实,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乙仅为练笔,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并不打算发表,而被热心的某丙见到后,擅自推荐给报社刊登出来,应该认为某丙的行为和造成甲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至于某乙仅为练笔的改写,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与损害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四、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明知行为的损害后果,或者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或已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例如,某出版社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权,或者没有确切根据地以为它没有著作权,而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出版了该作品,这种故意或者过失就是过错,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进行担保的情况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后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权产物后,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并调查核实,出版社就没有过错,通常仅由作者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出版社没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确是侵权产物情况下,出版社就有过错,因而与作者乙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即使无过失,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也是侵权行为。
新闻有时候比我们还猖狂啊,大哥貌似欺软怕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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