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个体公司辞职了,2015年2月11日辞职的。老板说工资和平时一样时间发,每个月的17号发。 让我17号过去领。 现在老板一直联系不上,打电话接通也不是本人,说没有这个人。 联系原来的同事他们说老板没换号。
如果老板17日没给我工资,他违反了《劳动法》第50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那他承诺的17日发放工资,当日并未履行承诺,这个算违反什么?
他还有违反其他规定的什么嘛?
违反规定了,处理方式是什么?
我在一个个体公司辞职了,2015年2月11日辞职的。老板说工资和平时一样时间发,每个月的17号发。
答案:2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1-29 23:35
- 提问者网友:星空下的寂寞
- 2021-01-29 16:40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瘾与深巷
- 2021-01-29 17:15
先去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他们那儿有免费的法律咨询。到时候出个文件,吓唬吓唬你们老板。不行的话直接再找仲裁部门,媒体,最后去法院告。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承载所有颓废
- 2021-01-29 18:28
天天缠着他要 什么时候要来什么时候为止 去法院什么的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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