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解读:
答案:6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4-10 02:20
- 提问者网友:深爱及嗨
- 2021-04-09 08:19
我婚前买房,这种情况下。妻子是共有权人,婚前男方独自还款10个月。婚后夫妻共同开始还贷婚姻法解释三解读。至今没有还清,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吗?符合婚姻法解释三的精神吗?女方有没有权利分的房屋,父母首付。现在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婚后办理了房产证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时光挺欠揍
- 2021-04-09 08:45
不属于 属于共同共有
8月13日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赠与或付首付产权人为该父母的子女,可获得该产权的所有部分
你的情况 房产证为双方名字
8月13日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赠与或付首付产权人为该父母的子女,可获得该产权的所有部分
你的情况 房产证为双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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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啵啵桃汀
- 2021-04-09 14:40
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可,而且存在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而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明确指出要考虑子女。
因此,也只是用了“可以”判定房屋归男方所有。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精神。且规定了在有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下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处理,是保护明显有失公平的婚前购买房屋行为,而且考虑到婚姻家庭的特殊性、女方的情形进行财产分割。
所以,如果就看第十条就认为纯粹是保护男方那就大错特错了你的妻子是共有权人
- 2楼网友:我叫很个性
- 2021-04-09 13:19
这种情况 房屋应属于共同财产
- 3楼网友:统治我的世界
- 2021-04-09 12:41
你好!你已登记 共有权人,当然 属于共同共有。
纵横法律网 张华东律师
- 4楼网友:情战辞言
- 2021-04-09 11:09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
- 5楼网友:社会水太深
- 2021-04-09 09:29
首先,明确一点啊,你的情况是在婚姻法解释三实施以前发生的,因此不能使用混依法解释三的规定。
其次,根据婚姻法及前两个解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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