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理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11-08 02:21
- 提问者网友:熱戀丶瘋
- 2021-11-07 04:08
该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说多了都是废话
- 2021-11-07 04:32
比如我是要约人,我给你发一份要约,说12月1日天津12元一件发货100件,你就是受要约人,你回复说10元,这个就构成实质性变更 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与承诺两部分,如果发出的要约受要约人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就表示双方就本要约无法达成合意,于是该合同不能成立,变更后的要约则构成新要约 但是这种改变也不是说任何改变都能成立的,为了保证经济活动的效率,对于一些变更就不认为是实质性变更,比如个别词句的变化就不构成,你要是回同意,最好中午一点发货,就不构成,至于哪些构成自己翻合同法法条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个很哇塞的汉子
- 2021-11-07 06:12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情形一般有:
1、合同标的;
2、履行期限;
3、价款和报酬;
4、履行方式;
5、质量于规格;
6、包装等其他变更要约内容的情况。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