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深圳的某工厂上班,进厂前签了协议书,书面上说要必须干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我现在不想干了,一个月都没有,我想请问下我现在辞工可以吗?要是我递了辞职报告不批怎么办?要是他们管事的你推我我推你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想想回老家湖南。。但是现在身上连车费都没有~!我现在可以拿到钱吗?或者厂里面拖到三个月后在给我怎么?(因为我哪天去办公室的时候,有个人想辞工但是人事部的把着个事推给其他人,后来又说签了那个必须干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的协议书,后来那个人不知道说什么了就还是接着干)厂里发工资是每个月的18号发工资但是厂里都要压半个月的工资~!我现在辞工可以拿得到钱吗?什么时候可以拿得到?
请问《劳动法》里面有什么相关的条例条律~!
我该怎么对厂里说工资的事?
那位好心人愿意帮帮我~!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就是你自动离职他也得给你前面的工资钱啊!因为不知道你们的合同里究竟写了什么!如果人多的话走劳动仲裁,很快 就能拿到钱!如果就你一个人,钱又不多的话,就算了!你时间上熬不起。
另,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