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起名字有什么要求啊
答案:5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1-30 22:02
- 提问者网友:ミ烙印ゝ
- 2021-01-30 10:17
合伙企业起名字有什么要求啊
最佳答案
暂无最佳答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逐風
- 2021-01-30 16:06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总之,合伙企业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2楼网友:毛毛
- 2021-01-30 14:45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3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1-30 13:14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总之,合伙企业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4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1-30 11:59
解答如下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总之,合伙企业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