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圆通快递做了一个多月了,现在发工资又要扣这扣那的不想做了,还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答案:1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4-21 19:56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4-21 04:52
我在圆通快递做了一个多月了,现在发工资又要扣这扣那的不想做了,还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4-21 06:23
严格地说,一个月以上部分可以得二倍工资的赔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轻易给,劳动者需要通过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要赔偿,也会考虑值不值得的问题。 上例的情形,如果劳动者要说走就走,很可能还会被用人单位按规章制度扣款。看来劳动者只能一并投诉了。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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