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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第二章使用耶和华神的名字表明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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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5 10:37
创世纪第二章使用耶和华神的名字表明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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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不好的事,都要说是收到耶和华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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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

第3节这节经文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摩西之前,‘耶和华’的名字为人所认识吗?学者们对这问题的回答是分歧的,有些人指出这名字在创世记中经常被引用,有些人却提出这名字在创世记出现,是后来加上去的。在创世记中某些地方,‘耶和华’这名字是有可能取代了神较早时的一个名衔(例如创十六11、13),但这却非时常如此(例如十五7,二十二14)。但是很明显的,神其他的名字,尤其是El Shaddai(‘全能的神’),这些名字是在列祖时很流行的。出埃及记六章3节的正确解释仍然是一个谜。
注:以上解释来自21世纪圣经注释。

耶和华是唯一神

圣经中的神(如果你用的是中国和合本)的名字就是耶和华(或译雅威)。耶和华就是创造亚当的神,诺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以利亚,以利沙,路得,大卫,所罗门等上帝的忠仆的神。由于圣经有提及其他的神只,所以我比较喜欢汉语称耶和华为上帝,而不是神。
也就是因为和合本用神,而不是上帝,所以有很多人都对和其他神只和上帝耶和华(神)感到混淆。
旧约和新约里的神都是同一个神。而且你说的对,上帝是唯一的,耶和华是唯一的。所以除了上帝耶和华以外,再也没有任何的神。叫法因为不同是因为神有很多头衔,如上帝,主,天主,上主等。上帝虽然有很多头衔,可是名字只有一个,也就是耶和华。                                                                                                                                          详细内容: 对基督神性抨击得最强烈的是与他同一时代的人,耶稣用旧约圣经中称呼神的名称称呼自己,同时他也容许其他人同样的名号来称呼他。当耶稣以神的名号自称时,大大地激怒了当时犹太人的领袖,甚至他们试图用亵渎神的罪名杀害他。这些犹太人的权威人士都确信,这位加利利的教师乃是在宣称自己是全能的神。
  有人可能会反对说,耶稣在自己身上用这些神的名字与尊称,不见得表示他和神是同一位,某些人也可能会有同样的名字和称谓,就好像约翰·史密斯,他可以是一个男人,又同时是丈夫、朋友、推销副理,然而,也有些名字和称谓是独特的,而且只能用在一个人身上,就像无论何时何地都只能有一位美国总统。圣经中用于耶稣的许多名号,也是仅此一位有权使用,那就是神。
耶和华
  耶稣以最为犹太人所尊崇的的神名自称,这个名字甚至神圣到犹太人连发声称呼都不敢,那就是耶和华。
  在出埃及记第三章,神首次向他的百姓启示这个名字的意义。当摩西问神的名字是什么时。主就回答他:“我是自有永有的……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埃及记三:14)
  “我是”并不是“耶和华”的含义,但却是从“存有”这个动词衍生而来的,连出埃及记三:15的"耶和华"神的名字也是由此字衍生出来的。因此,神让摩西用这个称号"我是自有永有的"称他,乃是他永恒存在的充分表达,在15节简化为"耶和华"这个神名。希伯来文旧约圣经的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将出埃及记三:14首次用的"我是"译名为"我就是我是”(希腊文:ego eimi)(希腊文是耶稣时代通行的语言,也是新约圣经所用的语言)。
  因此,在耶稣时代,希腊文所强调的说法“我是”(ego eimi),就相当于希伯来文的"耶和华",照这样看下来,强调的说法"我是",(如约翰福音九:9),也就是神自己的名字,永恒的“我是”。
  在几个特别的时刻,耶稣都是用这个只用于神的词汇“我是”(ego eimi)自称。最显著的例子是犹太人对耶稣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希腊文ego eimi即"我,我就是"),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约翰福音八:57~59)犹太人想要杀他,是因为推定他宣告自己是神,而旧约中很清楚的记载着,诫命中规定人亵渎神的刑罚乃是被用石头打死(利末记二十四:16)
  在其他的情况中,耶稣也同样把这称谓归在自己身上,在同一章的稍前,耶稣宣称:“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译注:基督乃和合本附加的,英文是“他”,希腊文是ego eimi即"我,我就是",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八:24),在希腊文中,并无基督二字,而直接读为"...你们若不信我是...”耶稣告诉犹太人,“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ego eimi)基督。”(约翰福音八:28),同样的此处在希腊文也无"基督"二字。
  耶稣不断地肯定他的神性,在他受难的前一晚,犹太人差役偕同罗马官兵来逮捕他,耶稣问他们:“你们找谁?”他们回答他:“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就是(ego eimi)。当他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约翰福音十八:4-6)因他们不能承受他宣告的能力和他位格的能力。
  新约作者们深信耶稣基督就是神,因此,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将旧约中有关耶和华的描述也归给耶稣。
  马可在写福音书的开头,引用以赛亚书的经文:“有人声喊著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四0:3)马可解释这段经文乃是要应验施洗约翰为耶稣预备道路(马可福音一:2-2;比较约翰福音一:23)的事情。
  保罗引用约珥书2:32:“到那时候,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保罗将这段经文应用在耶稣身上,并写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十:13)
  彼得也引用了约珥书的同段经文:“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使徒行传二:21),而当众人问他,他们当怎样才能得救时,彼得就告诉他们:“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使徒行传二:28)彼得说求告主名(耶和华)是得救的先决条件,而且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若彼得不认为耶稣是神,那他就应该告诉那些人奉耶和华的名受洗,如此才和犹太人的惯例和信仰一致。
  也许比起耶稣的门徒认定耶稣是神这一事实更重要的是他的仇敌也认为耶稣是在宣称他自己是神,因为一个敌对的见证往往是法庭上举足轻重的证据,例如耶稣说:
  “我与父原为一,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那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狂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翰福音十:30-33)
  犹太教领袖很清楚耶稣在向他们宣告他自己是谁,因此,耶稣的敌人对他最主要的的控告,并不是集中在他做了什么,而是在他称自己为神。

  在新约圣经,希腊文“神theos"这个字用了数百次(相当于旧约希伯来文的伊罗与),在许多情况中,耶稣被称呼这个名字是为了有别于假神。
  犹太基督徒的圣经神观是独一真神观,这与印度教和佛教完全相反,他们是把真实的人立为神或终极的实体。例如,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印度教导师说“我是神”,这对他们来说一点儿问题都没有,而且他们也如此教导数以千计的信徒,显然一个人既然心里自信为神,他就不需要再寻找基督教所谓的神,或再接受一位个人的救主,但这并非是新约圣经中的情形,在犹太人一神论的背景下,神于受造物之间泾渭分明。在文化上,耶稣不能用神的名,除非他真是那位独一的真神(申命记六:4),因为犹太人的思想中没有别的神。
  鲁益师(C.S.Lewis)写道:...”有人想要说这个人(the Man)并没有真的说这些事(自己是神),只是他的跟随者夸张其事,而使这"传奇"发展成"他告诉他们"。但这种说法是很难成立的,因为(他)耶稣的跟随者都是犹太人,他们是属于这个笃信一神的国家,因此,他们的心中不可能有另一位神。在全世界最不可能会发生这种错误的民族中,将这种可怕的诬告加给这位宗教领袖;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相反地,在我们的印象中,他的亲密跟随者甚至新约作者本身,都不是那么容易接受这教义的。”
  神与受造物是各自分离的,人类绝非神的延伸。
  以下列举新约中十一处称基督为神的例子:
  1、在希伯来书第一章,表明基督的超越性,远在天使和先知之上。希伯来书的作者说:“论到子却说‘神(Theos)啊,你的宝座是永远永远的......。'希伯来书一:8只是直接引用诗篇四十五:6,7,在那里称呼'神'就是'神',而在翻译时,希伯来书一:8就是正确翻译的希腊文原版,而未曾顾及某些版本中的译法。
  2、彼得称耶稣为"神”(Theos)。他写道:“作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那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之义…(彼得后书一:1)此处耶稣基督一词乃与神和救主是同位格(希腊文同位格就是指一个名词或一个名词片语用另一字作相等的解释)。
  在新约希腊原文中,称作Granville Sharpe结构,一个冠词下有两个名词(神和救主),希腊文连接词“和”将两个名词不可分地连结起来,提到耶稣基督必然提到神和救主,而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神和救主。语法家也强调这里所说的只是一个位格而非二位,史库梅多(Winer Schmeidel)的"语法"说:“以文法要求乃是指一个位格。”罗勃森(A.T.Robertson)的"新约字解”说到:“是一位,而非二位。”(比照摩顿(Moulton)氏文法,及但那(Dana)和芒特(Mantey)的新约希腊文文法手册)所有人皆同意,耶稣基督就是这位伟大的神和救主。
  3、同样的Granvil1e sharpe结构也为保罗所用,他告诉提多要"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荣耀显现。”(提多书二:13)
  4、怀疑主的复活的多马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翰福音二十:25 )耶稣向多马显现,他说:“伸过你的手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 (27节)多马回答说;"我的主!我的神(Theos)!」(28节)没有错,这正是多马称呼耶稣的字眼,多马用了这两个称号,表达他对耶稣是神、是主的认知,耶稣并未斥责多马亵渎,反倒接受了这些神的称谓。
  5、使徒行傅二:36说:“神已经立他(耶稣)为主基督了。”因此,基督是主,(36节)也是神(39节)。使徒行傅十:36更加强这点,说到基督是"万有的主"。
  6、使徒行傅十六:31和34也说到"当信主耶稣",也就是信神。
  7、启示录七:10-12,17说”(他们)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于羔羊。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在宝座前,面伏于地,敬拜神说,阿们,颂赞、荣耀、智慧、感谢、尊贵、权柄、大力、都归于我们的神,直到永远,阿们……因为宝座中的羔羊必收养他们,愿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神必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注意在第10节坐在宝座的是神,而在第17节则是羔羊,是耶稣在宝座中,那么究竟是谁在宝座中呢?既说耶稣在其中,却否认他的神性,而且说他是掠夺神在天上的中心位置,这种立场是不能成立的。
  8、使徒行傅十八章所说的:“在主的道上......将耶稣的事......”(25节),就是26节所指的"神的道"。
  9、弥赛亚的另一个名字是"以马内利”(以赛亚书七:14),在字面上译为"神于我们同在",在马太福音一:23,这个称呼也明明地加在耶稣身上,"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于我们同在。)
  10、以赛亚书九:6写道,“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先知说到耶稣这位弥赛亚时,指出他的名字之一是“全能的神”,也就是希伯来文的E1 Gibbor,同一词也用于以赛亚书十: 21的耶和华,由此可见圣灵是将这样的名字称呼婴孩耶稣。如果这名字不是要表达这婴孩的本性,那简直是欺骗,“他名称为”就是:“他是什么”而非“他的名字是如此,而他其实又不是这名字所说的。”
  赫伯·流波(Herbert C.Lecpold)说:“这是他特性的表徵......用这些名字称他,是因为他确实是如这些名字所说的这位。”如果耶稣不是全能的神,他也就不是奇妙策士,或和平的君,如果他不是这些,那么何必用这种字眼呢?如果与他无干,那么何必告诉我们这名字的含意?然而,正如以赛亚书其他地方和旧约所指示我们的,这位弥赛亚是奇妙策士与和平之君(以赛亚书四十二和四十九章;比照撒迦利亚书九:9、10,弥迦书五:4),并且正如新约所证实的,他也是全能的神(约翰福音一:1;提多书二:13)。
  11、约翰福音一:1,14:“太初有道,道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再没有比约翰福音一:1更广为人使用,且更引起争辩的经文了。道乃是指耶稣,这没什么问题,因为14节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很清楚,当1节与14节说到"道""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这都是表明基督的神性。
  如果读了这些经文但仍否定基督的神性,那么这个人可能是错译或需重解约翰福音一:1;这节圣经曾被错译为"这道就是一位神。”这种翻译的问题是由于希腊原文的确未在"神"之前用不定冠词"一位"。
  一位希腊文学者布鲁斯·梅兹爵(Bruce Metzger)谈到,芝加哥大学的科威而博士(Dr.Ernes Cadman Co1weli)曾作过希腊文定冠词的研究,他写道:
  “一个固定的前置主格若在动词后会有冠词,则在动词前无需冠词。约翰福音的开始经节即包含了这项规则,将前置词的翻译当作一定名词,在动词以先则不必用冠词(在神theo之前),表示前置词的不定或其性质,只有在上下文要求时,才会将不定词放在这位置上,上下文使约翰福音的序言以这种形式出现并不足为奇,因为下文多马的认证已明晰地显明序言的含意。”
  圣经语言专家布鲁司(F.F.BRUCE),说到将这词译作"一位神"乃是可怕的错译,因为在谓语结构中名词前不定冠词的省略是很平常的。
  因此,约翰福音一:1乃是新约表达基督绝对神性最清楚的一处经文,许多世界上的著名希腊文及圣经学者都曾讨论过这种结构,我们可以将这经节释意如下:“在一切事物存在以先,道就已经存在,他享受与神亲密的关系,并且神是什么,道就是什么。”
  布鲁司说第一节“…这力量就是”而且“这道就是神他自己。”
  有时人们会问耶稣怎么会是“神”,而同时又“与神同在”呢?这答案可由三位一体得知:一神有三位永恒的位格,约翰福音一:1所说的"道"与三一中的其余二位同在,而他本性上也是神自己。
  一个名为“道路协会”的团体解释耶稣是“道”,之含意在某方面就如同我们用语言来表达自己一样,耶稣是神的一种表达方式。“道路”并不相信耶稣就是身为神的“道”,为支持这一解说,此团体的追随者说约翰福音一:1-18主要是讲神,而非耶稣,如果这些经文都是在讲耶稣的话,那就等于把仅有神才能有的特性也归给了耶稣。如此他们通过说约翰福音第一章总纲是讲神,而尽可能地淡化耶稣的地位。
  然而,他们的解释有很多问题:第一,如果说约翰福音第一章的一连串的代词“他”主要指的是“神”而非“耶稣”,那么这是很难解释得通的。因为约翰福音的总旨乃是为使人可以相信耶稣。这福音书的关键经节是约翰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二十:31)因此,应该说约翰的引言是联系在这主要论点上,这是比较合理的。


就是不要做什么事,尤其是不好的事,都要说是收到耶和华的指示

 

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

第3节这节经文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摩西之前,‘耶和华’的名字为人所认识吗?学者们对这问题的回答是分歧的,有些人指出这名字在创世记中经常被引用,有些人却提出这名字在创世记出现,是后来加上去的。在创世记中某些地方,‘耶和华’这名字是有可能取代了神较早时的一个名衔(例如创十六11、13),但这却非时常如此(例如十五7,二十二14)。但是很明显的,神其他的名字,尤其是El Shaddai(‘全能的神’),这些名字是在列祖时很流行的。出埃及记六章3节的正确解释仍然是一个谜。
注:以上解释来自21世纪圣经注释。

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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