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了我九个月工资、我要是辞职怎么要回来?
答案:2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12 17:22
- 提问者网友:护她一生,唯爱
- 2021-03-12 09:46
还在职、有合同但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的工资少一半。给交社保医保但这几个月没交。如果我要辞职了公司赖帐我能把我应得的要回来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你好陌生人
- 2021-03-12 09:52
拖欠的工资和少交的社保赔偿金一般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年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起来看看吧
- 2021-03-12 10:53
1、单位严重违法,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补交保险等
2、需要搜集能够证明你与现在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工资卡、考勤表等任何一个都可以。需要尽快提出劳动仲裁
3、应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得克扣。严重违法
4、你们可以立即辞职,尽快去劳动仲裁委,最好立马走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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