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及实验室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以及《标准操作规程SOP》等算不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是由实验室或检测机构法人签署,既不出版也不发行只在单位内部使用。而且是由检验科室集体编制而成的,这个算作品吗?
《著作权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九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具体是指哪些作品?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3-02 23:50
- 提问者网友:温柔又任性
- 2021-03-01 23:33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如果这是命
- 2021-03-02 00:46
算法人创作作品,完成发表之日起就受著作权法保护了,做著作权登记的话是能够更好地保护。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厭世為王
- 2021-03-02 01:25
“文字作品”从字面理解就是用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文字”应当按照日常用语中的解释理解,如果文字用美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则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中的“美术作品”。“作品”则具有主观性,因为对于同一对象,有的人可能认为是“作品”,有的人则不以为然。法律不可能确定一个统一标准:什么是“作品”,什么不是;因此实际上任何个人创作的短文、长篇、甚至短小精悍的宣传语,只要加入了个人的创作成分,都被认为属于“作品”。对“作品”提出字数或专业内容要求(即你的问题中的第一个)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不现实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就我的理解,这是《著作权法》留下的补充余地。考虑主要有两个:第一,国际条约中可能有其他作品类型(而我国立法暂时未加入或持保留意见),这样为今后补充这些类型提供便利;第二,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作品”类型可能有新形式,这时可以不用修改《著作权法》,而通过司法解释或行政法规加以认定。据我目前所知,暂时未找到有其他司法解释或行政法规规定了“其他作品”。不知道解释清楚否?——————————————————————————独角兽法律咨询网
- 2楼网友:如果这是命
- 2021-03-02 00:59
由作者编撰的一切开放作品,只要合法,都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包括小学生写的发表作文。。。你说的,自然就在保护范围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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