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去民政局是否可以咨询婚姻离婚事宜?
答案:2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2-17 10:30
- 提问者网友:冥界祭月
- 2021-02-16 11:51
我姐和我姐夫要离婚,我姐提出的,双方倒没什么过错,问题是我姐夫啥也做不了,指望这我姐挣钱养家,他们现在三个孩子,一个儿子,一对双胞胎女儿,我姐很发愁孩子越来越大,家里也没什么固定收入,我姐夫又啥也干不了,感情是没了基本,整天我姐看着都来气,但就是不上进,没办法,这样的问题,民政局是否能够提供咨询办理离婚?我对婚姻这个也不清楚,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咨询一下您,看看怎么做?谢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羁的心
- 2021-02-16 12:52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去民政机关办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2、
您好,如您确实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如帮到了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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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确实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如帮到了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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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单身小柠`猫♡
- 2021-02-16 14:19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按时间推算,只能算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去法院离婚,这是正确答案,不要相信会受理这一套,因为根本你没去办理登记,根本不存在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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