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损坏了公司的设备,公司扣押养老保险手册和档案,不给,这样合理吗?
该设备是新产品,没有操作标示,也没有安装前的培训,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本人表现优秀,技术数一数二的,谁去了都有可能出这样的情况的,就是我倒霉吧,踩到地雷了。。),要我承担大部分的责任,我觉得不服啊?公司扣押养老保险手册和档案好几个月了,我在新单位不能续交,该怎么办啊?难道一直扣着不给吗?这样合法吗?现在有原公司领导以保险为要挟,让我再回去上班呢?他们是不是以大欺小啊!!!
企业扣押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档案,不给,怎么办啊?
答案:4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2-01 15:11
- 提问者网友:浪子生来ˇ性放荡²↘
- 2021-02-01 11:13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废途浑身病态
- 2021-02-01 12:42
一、如果你和原单位已经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你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向社保局投诉,主张原单位给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养老保险手册、住房公积金手册,办理社保转移等。
二、如果你和原单位没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而自已走人(自动离职),原单位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追究你的责任,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追究你新单位的责任。
建议:去原单位好好商量,办理好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你和原单位没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而自已走人(自动离职),原单位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追究你的责任,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追究你新单位的责任。
建议:去原单位好好商量,办理好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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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星星坠落
- 2021-02-01 15:31
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但是公司也有理由让你赔偿的不是?
- 2楼网友:茫然不知崩溃
- 2021-02-01 14:52
先到法院去诉讼,胜诉后到劳动局去告,让原单位补偿给你,然后去社保。
- 3楼网友:一身浪痞味
- 2021-02-01 14:17
任何时间参保人员自己都可以到社保补办养老保险手册。
档案不是退休或者就业的必需品了。你在新单位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档案啊。退休看的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档案没有任何关系了。
还有就是公司不需要扣押你这些手续的,他们也可以到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走法律程序要求你赔偿的。要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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