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亏了,外面欠钱,但只有唯一的房产,那么法院能够拍卖这套房产吗?
答案:4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12-20 03:47
- 提问者网友:但未伤到心
- 2021-12-19 19:21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法院拍卖,需要当事人到场吗,要两个人签字拍卖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转身后的回眸
- 2021-12-19 20:23
一、对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可以拍卖、变卖、抵债。如虽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但超出其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可以强制执行。 二、法律并未明文禁止法院执行中处置唯一一套住房,只是说明要为被执行人保留进行正常生活的条件。假如被执行人假借只有一套住房以恶意赖账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法律明确禁止和否定的。 三、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但此规定并非保障唯一住房的目的,只在于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和生存权,而不是房产的所有权,假若被执行人住着宽敞舒适的豪宅,却不偿还应负债务,对于申请人是不公平的。法院可以采取措施,对其住房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打消被执行人规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 四、《查封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该规定并未确认唯一住房不得执行,而是表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要保护被执行人赖以生存的唯一住房。也就是说,对唯一住房要先判断该房屋是否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住房,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对该房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唯一房产到底能否执行,必须先认定该房是否为被执行人生活必需住房,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住房,不应强制执行,如果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即使该住房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可以强制执行。 五、从《查封规定》的多项内容中可以看出,法院要保护的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该房屋是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住房。法院并不是毫无限制的保护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居住权也不意味着必需有自己的房产,居住权强调的是有房屋可住,而不是有房产所有,所以完全可以用租赁房屋来代替所有的房屋,如被执行人所居住的唯一住房完全超出了其生活所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温柔刺客
- 2021-12-19 23:27
要看房产的具体情况
纵横法律网 杨艳国律师
- 2楼网友:蜜罐小熊
- 2021-12-19 22:01
法院还可以拍卖其他财产,如果还不够,那么等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再偿还债务。
1、如果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则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具有偿还能力时继续执行。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3、你所提到的债务人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前把财产过户给亲戚,我们认为这种赠与或者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生效。所以法院无权依据职权强行撤销或宣布其为无效行为。除非确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过户行为是为了隐匿或转移财产,才可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3楼网友:冷眼_看世界
- 2021-12-19 21:29
两个人的名字因该是两人共有财产,如果法院拍卖当事人一定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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