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谁晓得?
答案:3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10-04 13:49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10-04 09:23
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谁晓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10-04 10:44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10-04 11:38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2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10-04 10:51
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2、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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