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FIDIC合同条件关于工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有什么
答案:2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3-02 02:29
- 提问者网友:相思瘸子
- 2021-03-01 22:51
简述FIDIC合同条件关于工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有什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情战凌云蔡小葵
- 2021-03-01 23:12
工程质量控制包括严格控制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检验;施工质量检查与隐蔽工程部分的验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内容。
详细请看课程 导学材料。 我也是翻 了很久才翻到,最难的是下面的案例分析,我还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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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茫然不知崩溃
- 2021-03-01 23:29
一.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二.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三.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可能有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本条条文说明指出,按以下原则办理: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四.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五.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六.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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