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
答案:2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12-14 21:48
- 提问者网友:放荡不羁
- 2021-12-14 09:01
因为跟妻子感情不和,婚姻中我出轨了,后来一直想离婚,我妻子一直不同意,属于采取拖延政策,我一直跟她协商,房子(有贷款)车子孩子都给她,每个月2000块钱的孩子抚养费,我们的存款大概还有10万,也都给他了,当时买房子时我父母出了5万,我提了我将近8年的公积金5万,车子买的时候父母又出了2万,贷款买的,后面车子的贷款都是我还的,房子车子都是婚后买的,她全部都写了她的名字,她现在说离婚的条件是再将房子剩下30万的贷款给她一次性还清,每个月2000块钱抚养费,房子车子(现在贷款还的差不多了),我就一普通上班族, 一个月工资4000,我现在已经尽我所能将我能给的都给她了,只想换一个自由身,生活中很多小事她都跟我属于算计,自私,包括买房买车她都没有顾及欧文父母的感受只写了她的名字,所以跟她已经没有了感情,而她现在就是一句话,看谁能耗过谁?我想问,如果我打官司,最终最差的情况是什么?我父母赞助的2万+5万,和我公积金提取的5万,其中大部分是我婚前工作时存入的,能够要回来吗?其他的都不要了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深街酒徒
- 2021-12-14 10:15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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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為→妳鎖鈊
- 2021-12-14 11:09
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婚姻损害赔偿这一新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这一层面上,尚无具体的规定。对比修改前后的婚姻法,不难发现,修改前的婚姻法只在离婚财产处理时,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后来作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性规定。而修改后的婚姻法除了三十九条、四十条对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上作出规定外,还在新增加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中作出了四种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有人对此提出疑义,认为在离婚财产的处理中即已照顾无过错方,就无必要再规定损害赔偿内容。这是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不理解造成的。其实
离婚财产分割
与离婚损害是完全不同的,其主要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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