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大家帮忙,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因工程款问题,我们单位被法院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还有裁定书,那天我们老总让我处理此事情.我刚工作两三年,对法律不了解,就在法院的代收人上面签字收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在法院要从我们单位帐户上直接把45万冻结款化走,理由是我在签字接收了这两个文件!老总很愤怒,让我赔,我该怎么办,急急?问法院是否有权直接从我们公司把钱划走????
给我们单位干活的施工单位是被告,我们是协助执行单位!我只是接收了这两个文件,立即转给了财务部分,协助执行通知书就是让我们不要再付款给分包单位!!
协助执行问题
答案:2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01 18:51
- 提问者网友:爱你等于作孽
- 2021-02-01 09:10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花一样艳美的陌生人
- 2021-02-01 09:31
这个和你是否代签没有任何关系,你不接收法院的裁定和执行通知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法院也有效冻结划款。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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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眠于流年
- 2021-02-01 11:00
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是我国执行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从有关的执行实践来看,当前我国协助执行有三类:一是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二是法院的协助执行;三是个人的协助执行。
一、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
主要有银行、信用合作社、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存款。
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证书、车辆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部门根据法院通知而办理该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被执行人的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扣交被执行人的工资或其他收人等。对此,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22条、第228条、第230条和《适用意见》第280条、第290条、第291条、第292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的协助执行
当前,由于委托执行难,许多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地或者被执行财产地进行直接执行,而人地两生,诸多不便。当地人民法院积极协助,是做好执行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对外地人民法院派来的执行人员,当地人民法院应主动派人陪同,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联系食宿,代购车船机票,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和被执行人的工作,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对强制执行的态度;协助外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协助外地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等等。
三、公民协助执行
不管是直接执行还是委托执行,在执行中都可能发生公民协助执行人员进行执行的事项,如公民交出被执行人存放在该处的钱、物、证券、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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