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作原因,被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在单位辱骂,并打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同时对我个人和单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她殴打我的过程中,我曾用力的挣扎,对她进行了推搡,但没挣脱,最后是被我的同事拉开的。老太太没有外伤,但她自己走到单位门口,就进了传达室,然后躺在床上说自己心脏病发作。我们通知了她的家属,她丈夫来后,又走掉,我们就报了警。然后她就打了120,医院诊断是心肌缺血,是以前心脏有问题,而不是突发性疾病。
这件事给我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严重的伤害,也给我很大的困扰,敬请您提出建议:这件事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如果有,我有什么责任?如果没有,我应该怎么做?
对不起,我没有积分,但我相信好人一生平安,深深感谢!!!
你责任不大。其实,一个60多的老太太能有多大力气?她打你,你抓住她手就制止了,不应当挣扎、推搡。如果老太太因为被你推搡情绪激动,造成死亡。就算是以前的心脏病,你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从你讲的情况看,目前老太太应当没有后遗症发生,所以也不会让你承担什么责任。
至于你的轻微伤。一般来讲,哪怕是抓破了一点表皮,也构成轻微伤的,由于对方年纪较大,警方一般也不会对她进行拘留。通常是批评一下算了。从对方比较厉害,老公又不太关心分析。她没再找你麻烦应当是警方或其他人劝告的结果。而你的伤势为轻微伤,医疗费也不会很多,如果你再纠缠追究对方,很可能会让人觉得你比较过分,反而对你形象有不利影响。
如果你比较年轻,建议你想象为被一个不懂道理的长辈或疯子打了,认倒霉算了。如果你和她年纪相仿,建议你考虑好男不根女斗这一古训,拿出点大男人的肚量。你也就是个好人了,好人当然一生平安。
她没死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你是个好人。
诊断证明她的心肌缺血是其心脏本身问题,那么可以证明她的发病与你的推搡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你也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至于她对你造成的轻微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