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十种分类,是谁提出的?有哪些?
答案:3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2-28 23:29
- 提问者网友:无心恋土
- 2021-02-28 07:34
公序良俗十种分类,是谁提出的?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啵啵桃汀
- 2021-02-28 08:29
一、公序良俗十种分类是中国学者提出的,起源于罗马法。
二、公序良俗十种分类:
1、危害国家公共秩序类型;
2、危害家庭关系类型;
3、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
4、射幸(侥幸)行为类型;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类型;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
7、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类型;
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10、暴利行为类型 。
扩展资料:
公序良俗的理论依据:
公序良俗原则基本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辨证统一性。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权利不可滥用”意味着对民事主体权利行使时,其行为应符合善良风俗习惯,并不损害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一般的公共秩序要求。尤其是在法律不足以评价主体行为时,公序良俗原则可以限制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及权利滥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贯注重“德行教化”的作用,由此造就了中华法系偏重伦理性的法律精神。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序良俗
二、公序良俗十种分类:
1、危害国家公共秩序类型;
2、危害家庭关系类型;
3、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
4、射幸(侥幸)行为类型;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类型;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
7、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类型;
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10、暴利行为类型 。
扩展资料:
公序良俗的理论依据:
公序良俗原则基本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辨证统一性。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权利不可滥用”意味着对民事主体权利行使时,其行为应符合善良风俗习惯,并不损害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一般的公共秩序要求。尤其是在法律不足以评价主体行为时,公序良俗原则可以限制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及权利滥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贯注重“德行教化”的作用,由此造就了中华法系偏重伦理性的法律精神。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序良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温柔刺客
- 2021-02-28 09:10
暴力,对应暴利行为。
- 2楼网友:浪者不回头
- 2021-02-28 08:41
日本学者我妻荣运用判例综合研究法,将违反公序良俗行为归纳为以下七种类型: 1:违反人伦的行为; 2:违法正义观念的行为; 3:利用他人窘迫、无经验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4:极度限制个人自由的行为; 5:限制营业自由的行为; 6:处分生存基础财产的行为; 7:显著的射幸行为。此即著名的“我妻类型” 。 中国学者从了学理上概括违反公序良俗的类型有: 1:危害国家公共秩序类型; 2:危害家庭关系类型; 3: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 4:射幸(侥幸)行为类型;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类型;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 7: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类型; 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10:暴力行为类型 。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