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和一个网友处对象,她问我要三次钱我都给他打了,我们见面过,认识了半个月,在她身上花了一万三
答案:5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22 19:11
- 提问者网友:残阳碧曼
- 2021-02-21 22:05
我在网上和一个网友处对象,她问我要三次钱我都给他打了,我们见面过,认识了半个月,在她身上花了一万三千,她突然不做我对象了,但是她和我还有联系,翻脸了之后我把她删除了,她说我们可以做朋友但钱她会给我慢慢还,我删除他之前和给钱她之前我都说不用她还了,现在我又后悔了不甘心,今天发短信让她还我钱,不然我报警了,她回信息给我,她说要命有一天,少拿报警威胁她,请问我报警有用吗?大家请耐心的认真回答我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瘾与深巷
- 2021-02-21 22:44
拿不回来的。打的三次钱属于借,你和她一起花的钱属于送。要拿只能拿回来你打给她三次的钱。报警也是一样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社会水太深
- 2021-02-22 02:16
三千貌似就能立案了
- 2楼网友:余生继续浪
- 2021-02-22 00:51
没用的 忍了吧 这种案子就算报了 公安局也不会立案
- 3楼网友:瘾与深巷
- 2021-02-21 23:32
拿不回来了,刚处对象就向你要钱的女的还是不要了,特别是网上认识的。报警还真没用,首先你也没有欠条啊。只有汇款记录也算不上证据。还是当教训吧。
- 4楼网友:青灯壁纸妹
- 2021-02-21 23:15
假如她保存了你不用她还的信息,你报警也没用。这些钱属于赠与。建议以后不要轻易把钱给别人,更不要说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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